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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香港等國參加國際展覽,得使用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 (EIS)。公告日期:2023/01/06

2023/01/09 | 點擊數: 1093

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 (EIS),已於香港、泰國、土耳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印尼、英國、美國、日本、菲律賓、印度、新加坡及歐盟註冊取得商標權。
廠商參加上述國家境內舉辦之國際展覽,除可使用現行標誌外,亦可選擇使用新款標誌。

至尚未完成新款標誌商標註冊之國家,為避免發生商標侵權之風險,請廠商暫勿使用新款標誌。

若廠商需新版EIS可洽專案辦公室(聯絡電話:02-25673360 聯絡信箱:espo@ieatp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