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A- A+

計畫簡介


配合貿易法將個別公司或商號辦理推廣貿易業務納入補助對象,貿易署自100年度起,逐年於推廣貿易基金項下編列經費,針對公司或商號赴海外參加國際展覽之場地租金予以補助,以協助廠商積極開拓海外市場,爭取接單機會,並提高我國商品之能見度。相關補助業務係委由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成立之「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辦理。


申請資格


依據經濟部「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規定,本案申請補助之公司或商號,須符合下列資格:

(1)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國際貿易署登記之公司或商號。

(2)前一年具有出進口實績(當年度補助作業之實績核計期間為前二年7月1日至前一年6月30日。依財政部關務署提供國貿署海關貿易統計資料作為審查標準),以及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且無欠繳紀錄(依財政部關務署每日提供國貿署最新欠繳資料作為審查標準);但為配合政策,新創事業及拓展新南向市場之農業業者,不在此限。

(3)自國貿署公告受理申請日起算前一年內未受註銷、撤銷或暫停出進口處分。

(4)新創事業及拓展新南向市場之農業業者資格認定
1.新創事業:需符合本部中小企業處所訂「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新創事業為補助對象。
2.拓展新南向市場農業業者:參展項目需符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
新南向市場11項產品為主,參展地區僅限新南向18國。
3.前述新創事業及拓展新南向市場之農業業者申請資格將由中小企業處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若經審查不符合資格者,國貿署不予補助。

公司/商號毋需先行查詢申請資格,可直接至本管理系統(網址 https://tpsp.trade.gov.tw/espo/home)申請帳號(統一編號或工商憑證)及密碼,系統將自動檢核資格,如可繼續操作至次畫面,即表示資格符合;若資格不符合,系統將自動告知不符合資格原因。

公司/商號毋需先行查詢申請資格,可直接至本管理系統(網址 https://tpsp.trade.gov.tw/espo/home)申請帳號(統一編號或工商憑證)及密碼,系統將自動檢核資格,如可繼續操作至次畫面,即表示資格符合;若資格不符合,系統將自動告知不符合資格原因。


作業流程圖 (公司或商號請參閱 紅字部分)


1、申請帳號 (公司/商號):於補助管理系統(網址: https://tpsp.trade.gov.tw/espo/home) 線上申請帳號。

2、提出申請:公司/商號至補助管理系統申請補助計畫。

2.5、變更計畫:補助計畫如需變更或取消計畫內容,可至管理系統申請變更或取消。

3、國外參展: 按補助計畫赴國外參展。

4、申請核銷:參展完畢後於補助管理系統填寫核銷資料,列印表單及準備相關文件寄回專案辦公室。

5、收到補助款:核銷文件審核無誤核發補助款。


台灣一等一下載


臺灣一等一圖檔下載
JPG檔 AI檔
JPG檔 AI檔
JPG檔 AI檔
JPG檔 AI檔
臺灣一等一貼紙申請單
因中華郵政調漲郵資費用,故至106/8/1起調整台灣一等一貼紙申請回郵。
WORD檔 ODT檔